于欢,1994年8月,出生于山东省聊城市冠县。
是家中的次子,上面还有一个姐姐于家乐。
于欢的母亲苏银霞是当地有名的女企业家。
父亲于西明在镇上的税务所工作。
苏银霞从年轻的时候就喜欢做买卖。卖过农药化肥,盖过养猪场。
后来木材生意好,又倒腾木材。
2000年,种棉花的多,她就租场地加工棉花。
2007年,别人做轴承,她做齿轮,建了一家小锻造厂。
性格果决,又吃得了苦,苏银霞的生意越做越大。
2010年,她投入了毕生心血,花了2000多万创立了源大工贸,
主营业务包括汽车刹车片、钢材、钢板等。
公司位于冠县工业园区内,占地120亩,员工约200人,
高级技术人员16名,自主研发人员10名。
虽然出生于富裕的家庭,但是在于欢身上丝毫看不纨绔公子哥的习性。
于欢从小内向腼腆,不爱说话。根据苏银霞所说,于欢是二胎超生。
出生后,于欢曾经被送到农村,由姑姑于秀荣抚养了11个月。
后来苏银霞把他接回到身边后,也因为厂子里太忙,没办法抽出太多的时间照顾他。
上初中之后,于欢就开始自己做饭洗碗,收拾家务,去超市买东西。
就连家里的水管坏了,都是他找人来修的。
高一暑假,于欢想要一部新手机。
苏银霞却告诉他,想要手机的话,就得自己挣钱来买。
那段时间正好厂里的院子在铺地砖。
于欢就跟着干小工,一天八十元,挣够了钱买的手机。
因为是白手起家,又过过苦日子,苏银霞对自己要求严苛,对儿女也不例外。
高中毕业时,于欢成绩一般,只能上大专。
苏银霞想着,上大专是学技术,那还不如在自家厂里干了。
于是于欢便从基层做起,跟新工人一样,在车床车间里,学机械操作。
苏银霞希望有一天儿子能够接手家族企业。
然而,源大工贸刚刚创立4年就不幸遇上了钢铁行业寒冬。
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截止到2015年,全国钢材价格已连下跌续4年。
2015年的跌幅最大。钢材综合价格指数从年初的81.91点下跌到56.37点,降幅31.1%。
钢铁被明确为产能过剩行业,大部分钢铁企业都面临着融资贵、续贷困难、
涨息和抽贷等问题。一些企业已经因为限贷、抽贷出现了停产现象。
源大工贸也陷入了困境。正规渠道拿不到资金,苏银霞只能拆东墙补西墙,
最终不得不借助影子银行等民间借贷。
2014年7月和2015年11月,
苏银霞分两次向当地某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00万元和35万元。
双方口头约定月利息10%。截止到2016年4月,苏银霞共还款184万元,
并将一套140平米价值70万的房子抵了债,但仍然无力偿还剩下的17万元欠款。
根据《南方周末》的报道,在山东冠县,不少周转不灵的企业都会铤而走险,
互相担保向吴学占借高利贷。一旦企业无法还清高额本息,便面临暴力催债。
苏银霞的噩梦也就此开始。
2016年4月1日,案发前十几天,
吴学占和其同伙赵荣荣来到苏银霞和丈夫于西明的住处,将房屋强行占为己有。
2015年,苏银霞第二次向吴学占借款35万元时,
承诺其中10万元将按照月息10%的方式还款。
另外25万元,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将丈夫于西明名下的一套住房作为抵押,
如果逾期未还款,该住房将过户给吴学占的同伙赵荣荣。
2016年1月,苏银霞还款29.8万元。
然而,吴学占和赵荣荣却说,这笔钱是之前借款的利息,
跟后来又借的35万元没有关系,进而要求苏银霞夫妻将房屋过户。
4月13日,案发前一天,吴学占、赵荣荣又纠集人员,一面到源大工贸公司叫嚷谩骂,
另一面将于西明、苏银霞夫妇房屋内的家具全部搬空。
还指使手下在厕所拉屎,然后将苏银霞的头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
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民警认为这属于民事纠纷,
并且告知苏银霞可以到法院起诉。
4月14日,案发当天,
吴学占的催债的手段升级,他派了11名催债人员,到公司对苏银霞进行围堵。
根据源大工贸公司员工的证言,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
10名催债人员来到公司办公楼前,大声叫骂。
晚上6点左右,催债者在楼前摆起了烧烤炉,一边吃烧烤一边喝酒。
晚上7点多,苏银霞和儿子于欢去公司的伙食房吃饭。
他们刚走出办公室,两名催债人员就紧随其后,轮流看管他们。
与此同时,一个名叫杜志浩的男子开车来到公司大院,
他是11名催债人员中最后一名到场的。
留着小胡子、长头发,身穿白色T恤。事情从这里开始改变了走向。苏
银霞母子在伙食房待了大约1个多小时,此后回到办公室。
晚上9:53分,杜志浩带领7名催债人员相继进入办公室,向苏银霞逼债。
杜志浩当天喝了很多酒,后来经过鉴定,是达到醉酒标准的。
当时和苏银霞母子一起被堵在办公室里的还有两名源大工贸的员工,马金栋和张立平。
根据警方还原的现场示意图,苏银霞、于欢、马金栋和张立平分别坐在
办公室茶几两侧的沙发上。催债人员则在周围将他们团团围住。
接下来的20多分钟里,苏银霞母子经历了强制没收手机、言语辱骂、
扇耳光、揪头发、被踢打等暴行。马金栋和张立平趁乱逃出办公室,
并冲到员工宿舍,找到了于欢的姑姑于秀荣和姑父刘付昌。
晚上10:07分,刘付昌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10:17分,一辆警车抵达源大工贸办公楼前,
民警朱秀明带领两名辅警宋长冉、郭起志进入办公室。
苏银霞母子看到警方的到来终于送了一口气。
他们向民警反应被杜志浩等人殴打,但杜志浩等人不予承认。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苏银霞母子彻底傻眼了。
民警朱秀明只是对杜志浩等人说:你们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
接着就带着两名辅警匆匆离开了办公室,时间是晚上10点22分。
苏银霞和于欢一看警察又要走,就急着跟着警察往外冲,
但是被杜志浩等人拉了回来,又强行按在沙发上。
从警方将警车停在办公楼前,到他们离开案发现场,只过去了5分钟。
于欢的姑姑于秀荣在事后接受采访时表示,她见警察要离开,
就挡在了警车前头,说你们要走就从我身上压过去吧。
如果你们现在走了,是要出人命的。
于秀荣当时无疑担心的是嫂子苏银霞和侄子于欢的安危,
她绝对不会想到后来死的人竟然是催债团伙的小头目杜志浩。
然而,后来警方和检方声称,民警朱秀明和两名辅警当时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朱秀明从办公室出来后,就立刻给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徐宗印打去了电话,
通报警情并且请求增援,同时安排协警宋长冉和郭起志继续回去劝阻。
可警方前脚刚离开案发办公室,办公室后脚就再度陷入了混乱。
杜志浩等人采用推搡、勒颈等强制手段把于欢逼到办公室的东南角。
晚上10:25分,于欢情急之下抓起了傍边桌子上的一把水果刀,
挥舞着朝杜志浩等人喊道:别过来。杜志浩冷笑一声,还骂骂咧咧地靠近于欢,
于欢先后向催债人杜志浩、程学贺各刺一刀,
随后又朝围住他的严建军、郭彦刚各捅刺一刀。
此时,民警朱秀明听到动静,再次赶回办公室,将于欢控制住。
受伤的杜志浩等四人被同伙杜建岗、李忠、和郭树林驾车送往了冠县人民医院救治,
但次日凌晨杜志浩还是因为抢救无效而死亡。
关于杜志浩的死,后来于欢的律师殷清利辩护声称,
是他们自己驾车前往了相对较远的冠县人民医院,
而没有去最近的冠县中医院,并且在医院门口还和保安发生了冲突,
最终耽误了治疗时间。所以杜志浩的死亡结果并不能完全归结为于欢所致。
但检方认为,从案发现场到冠县中医院大约5公里左右,
而到冠县人民医院的距离是7公里左右。相差并不大,车程只差2-3分钟。
送杜志浩去医院的同伙杜建岗说,选择去人民医院,是因为那里的救治条件更好。
关于在人民医院门口与保安发生冲突,事实是,杜建岗因为情急,撞坏了医院门口的横杆。
但保安了解了车上的情况后,并没有阻拦他们,所以没有耽误救治时间。
而于欢这边,司法鉴定显示,他的伤势是左边颈部有1.1cm的表皮剥落,
右肩有多处皮下出血。这样的伤情连轻微伤都算不上。
2016年11月21日,于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罪名成立,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于欢的律师殷清利曾以「防卫过当」为于欢辩护,但聊城中院并没有采纳。
原因是法院认为,于欢当时的人身自由虽然受到限制,
也遭到了对方的辱骂和侮辱,但对方没有人使用工具。
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况下,于欢与母亲的生命健康权利被侵害的危险性较小,
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所以正当防卫是不成立的。
身体上,于欢并没有受重伤,这是事实。
那么如果真如聊城中院所说,于欢母子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究竟是什么逼他拿起了水果刀,刺向了催债人呢?
2017年3月23日,判决结果出炉后一个多月,
《南方周末》一篇题为《刺死辱母者》报道引爆了舆论。
报道中的这几句话格外引人注目:
「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
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
「杜志浩一直用各种难听的脏话辱骂苏银霞,
“什么话难听他骂什么,没有钱你去卖,一次一百,我给你八十。”」
「其间,杜志浩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的嘴上。还故意将烟灰弹在苏银霞的胸口。」
「被按在旁边的于欢咬牙切齿,几近崩溃。」
这难道就是一审法院所说的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吗?
刚才我们对案发当天苏银霞母子遭受暴力催债的20多分钟一笔带过了,
这20多分钟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一审判决书里其实有明确的记录。判决书的第六部分是几位当事人和证人的证词。
苏银霞证实,杜志浩将裤子、裤头脱掉,露出下身对着他们几个。
还把于欢的鞋脱下来让她闻,然后又把鞋子扔掉了。
源大工贸的员工张立平证实:带胡须的男人指着苏总就骂,脱裤子并露出下体。
源大工贸的另一名员工马金栋,在事后的采访中也有类似的说法。
根据马金栋的笔录,当时杜志浩把裤子脱了下来,主要对着苏银霞,
距离比较近,有30公分左右。
就连讨债一方的被害人郭彦刚在笔录中也提及了杜志浩脱裤子的情节。
中国文化自古就崇尚「百善孝为先」,杜志浩的做法可以说已经触碰了人伦的底线。
《礼记.檀弓上》中记载:孔子的弟子子夏问孔子: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孔子说:寝苫枕干qǐn shān zhěn gàn、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chao,不反兵而斗。
简单翻译过来就是,父母之仇,不共戴天,我每天拿着盾牌当枕头、睡在草席上,
就为了哪天遇见你,手无寸铁也要和你搏斗。
孔子一向是谦和隐忍的圣人形象,然而提到杀父辱母这件事,
言语尚且如此极端,更何况平常人。
聊城黑社会的下体,不仅摆在了苏银霞母子面前,
更摆在了所有中国人脸上,挑战的是国民的血性和良知。这就是舆论群情激愤的原因。
知名学者、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当时曾经公开发文声援于欢说,
一审法院认为催债者没有携带工具,但在精神摧残中,杜志浩掏出下体就是在使用工具。
该行为还是当着众人和苏银霞亲生儿子的面,其精神打击足以致死。
当时还没有爆红网络的罗翔老师也曾经发表过一篇题为
《辱母杀人,该当何罪?》的文章质疑一审判决的合理性。
罗翔老师说,聊城中院的判决完全是站在专家的超然立场上,
按理性的科学标准作出的判断。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是完全理性的?
是否存在防卫的紧迫性应该带入于欢的角色,从一般人的立场进行判断。
警方的到来被苏素银母子视为最后的救命稻草,
他们的离开无疑击溃了于欢最后的心理防线。
任何处于类似情境人,都会感到巨大的危险,
谁知道警察走后,催债者的折磨手段会不会变得更加变态与血腥。
法律不是冰冷的理性机器,需要倾听、感受并尊重民众的血泪与疾苦。
站在事后角度的科学判断只是一种事后诸葛亮的冷漠与傲慢。
当然了,我们并不是提倡以暴制暴。
大多数情况下,拿起刀捅次他人,导致他人重伤乃至死亡的,都需要付出法律的代价。
但就于欢案而言,舆论的焦点是:他真的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被起诉吗?
除此之外,警方在案发当天的不当处理,也是激起民愤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根据《南方周末》的报道,事发之后,人们才知道,早在2015年9月,
杜志浩就曾经撞死过一名14岁的女学生,肇事逃逸。
交警跟女学生的父母说,抓不到肇事者。
后来杜志浩的父母出面赔了女学生家28.5万元,但冠县人都知道肇事者就是杜志浩。
本应该被警方通缉的杜志浩,在案发当天面对达到现场的警方,
却表现的如此淡定,实在令人咋舌。
如果当时赶来处理警情的民警朱秀明能够及时将当事双方分开,
或者索性把人带回派出所处理,也许一场血案就可以避免,一条生命就可以被挽回,
而一个被逼入墙角的儿子也可以不必靠尖刀来维护自己和母亲的尊严。
根据聊城市警方的说法,案发当时,民警朱秀明年仅26岁,
刚刚从别的岗位调过来,工作经验不足。检察机关调查认为,
民警朱秀明等人在处警过程中存在对案发现场未能有效控制、
对双方人员未能分开隔离等处警不够规范的问题,但并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最终,朱秀明被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辅警宋长冉、郭起志则被辞退。
再审改判
2017年3月26日,在声势浩荡的舆情压力下,最高人民检察院介入此案,
检察团队先后四次来到聊城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2017年6月23日,于欢案二审宣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于防卫过当,
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同时,聊城市公安局宣布,经调查,长期以来,吴学占假借房地产公司的名义高息揽储,
招揽社会闲杂人员从事高利贷和讨债业务。现已打掉吴学占涉黑团伙。
涉案的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
吴学占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强迫交易罪、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其他涉黑成员也被判处了2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8年初,这期辱母杀人案被选入了「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一起被判刑的还有于欢的父母以及姐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除了高利贷之外,急于挽救公司于水火的苏银霞也并非没有尝试过其他融资途径。
2016年12月,苏银霞及其丈夫和女儿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捕入狱。
裁判文书网的多份文书显示,苏银霞的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与冠县的多家企业之间,
存在着一种特别的关联,即互相担保债务,以获得资金。苏银霞的女儿于家乐,是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一家是山东宏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000万,苏银霞任监事。
另一家是山东正典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也是1000万元。
而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正典公司的主营业务就是吸纳投资人,
向一家名为「山东赛雅服饰」的公司投资。
赛雅服饰拿到资金后再把钱转借给苏银霞的源大工贸。
不仅如此,于家乐的正典公司还为母亲苏银霞的源大工贸做债务担保,
母女俩的3家公司又一起或者分别,与冠县经济开发区的其他公司互相担保,获得借款。
经调查,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期间,
源大工贸、于西明、于家乐、苏银霞涉及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高达2508.85万元。
2018年11月,于欢的父亲于西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15万元。
苏银霞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8万元。
于家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处罚金10万元。
不过根据法院的通报内容,截止到宣判时,
所有非法吸收的涉案款项都已全部退缴到案。
2019年12月14日,获刑三年的苏银霞刑满释放。
去接她的家人给她带来了一件羽绒服,告诉她,别回头,径直往前走。
性格果断坚韧的苏银霞历经商海沉浮,自认为不是怕事的人,但唯独觉得亏欠了儿子。
苏银霞出狱的这一天也是于欢从监狱往家打电话的日子。
监狱规定,于欢每月14日可以给家里打两次电话,
每次通话时长5分钟,如果没人接,只能下个月再打。
之前,每到这一天,于欢姑姑于秀荣就手机不离手,
谁的电话也不接,直到于欢的电话响起。现在,守电话的换成了苏银霞。
晚上8点多,几年来,母子俩第一次说上了话。
电话里,于欢让苏银霞注意身体,说自己在监狱里每天都看新闻,学习法律和经济知识。
苏银霞让他好好表现,争取减刑,早日归来。过去几年,母子俩沟通的方式只能靠写信。
一个月一封。有一次苏银霞在信中问于欢:儿子长高了没有?
于欢回信说:我都24了,还长高呢。
两人在狱中难得的会心一笑。
于欢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时,被羁押在看守所的苏银霞听说后,犹如五雷轰顶,瞬间白头。
她觉得是自己毁了儿子的一辈子。
后来,于欢改判五年后,苏银霞平和了许多,
每天掰着指头数日子,什么时候能再见到儿子。
出狱后第二天,苏银霞就把头发染成了黑色。
然后把厂子里的办公室打扫出来,直接住在厂子里。
他们还欠银行5000多万的贷款,别人数百万的借款,这不是一个小数目。
苏银霞说她要打起精神来,赶紧把机器运转起来,赚钱还债。
2020年11月18日,服刑了4年7个月零4天的于欢,因为在狱中表现优秀,被提前释放。
如今的于欢,开了一家小超市,有时候在短视频平台上分享自己的日常。
靠着超市的收入,于欢已经帮家里偿还了一部分的债务。
2022年8月5日,于欢在冠县举行了婚礼。他和妻子是一年半以前在朋友聚会上认识的。
女方表示,不在乎于欢的过去,看中的是他老实的为人。
婚礼上,于欢曾经的代理律师殷清利作为证婚人出席,
他告诉记者,这是他第一次当证婚人,感觉比出庭还要紧张。
如今在被问到多年前的那起案件,于欢表示,他很后悔当时冲动触犯了法律,
自己的行为不仅带来了伤亡,也给被害人的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痛苦。
长期以来,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的规定,一直都被学界称为“沉睡条款”。
因为很少有公民的自卫行为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有人说,于欢案是唤醒「沉睡条款」的第一声「春雷」。
但也有人说,这起案件是舆论影响司法公正的典型案例。
纵观整起案件,不过是老赖碰到高利贷,没有一个人值得同情。
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看的呢?